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外墙涂料及保温专业分包,项目地址位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高中教学楼、科创楼、食堂项目和新建高中配套设施项目-外墙涂料及保温专业分包,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外墙颗粒型质感涂料、外墙无机轻集料保温板等外墙涂料及保温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需配合甲方选样进行上墙打样,最终以甲方确认样品进行施工,样板须达到项目设计及业主方的认可,若连续提供打样样板超过三次以上(不含第三次)仍然得不到认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本项目室内考虑活动脚手架,按照目前外脚手架拆除计划,外墙涂料可能无法使用现有脚手架,具体以项目脚手架拆除进度为准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报价内,具体详见本工程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项目控制价1029.9202万元,工期:200日历天(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且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具体时间以进场通知单为准。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长兴县县域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承包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自2022年1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的外墙涂料或保温专业分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要求不低于600万。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配备一名安全员(不得兼任)。在承包申请截止日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发包。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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