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关于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主体结构及后续检测项目的公开比选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最高限价 | 317389.61元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投标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19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其他 | 标的所属行业 |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高新区高层安置示范区主体结构及后续检测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采购总控制价:317389.61元。
4.采购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8:00(北京时间)。
5.项目业主:郴州市产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作内容及需求
(一)工作内容
单位工程 |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 | 检测数量(平方米) | 控制价(元/平方米) | 小计(元) |
1-8栋及地下室 | 主体结构检测 | 墙柱混凝土强度、梁混凝土强度、柱墙钢筋数量及位置、梁钢筋数量、保护层厚度及位置、板钢筋数量、保护层厚度及位置、楼板厚度、楼层净高、轴线偏差 | 64773.39 | 1.1 | 71250.73 |
节能检测 | 墙体保温材料、门窗三性、屋面保温材料、中空玻璃、铝型材、外窗现场气密性、外墙节能构造钻芯 | 64773.39 | 0.6 | 38864.03 | |
消防检测 |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门、窗、卷帘及消防电梯、气体灭火系统、防火涂层、消防通讯设施、消防给水系统。 | 64773.39 | 0.6 | 38864.03 | |
防雷检测 | 外部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内部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SPD电涌保护器、电梯防雷检测 | 64773.39 | 0.6 | 38864.03 | |
水电检测 |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水管试压检测、电线、电缆、排水管常规指标检测 | 64773.39 | 0.5 | 32386.70 | |
室内环境检测 | 室内环境检测包括空气检测(甲醛、苯、TVOC、氨等检测内容)、土壤氡含量检测。 | 64773.39 | 0.6 | 38864.03 | |
结构监测 | 主楼或结构沉降变形观测 | 64773.39 | 0.9 | 58296.05 | |
小计 | 317389.61 | ||||
(二)服务单位需求
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检测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预算金额
317389.61元,报价为含税包干价。
四、成果资料要求
(一)检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定的检查指标实施防护设备质量检查进行抽检,不能漏检错检,检测结果实事求是,不能漏报、瞒报检测结果,并按时出具检测报告。
本项目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检测成果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项目验收,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二)检测要求
1.人员安排
本次检测工作安排包含不少于四名技术人员,其中一名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一名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两名技术员的优先。
2.人员资格要求
检测人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有供应商提供的参保证明文件。检测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或省相应的检测资格。
3.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1)检测采用的仪器、设备、量具和检测平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其精度不应低于被检测项目的精度要求。
(2)检测采用的仪器、设备和量具应处于计量检定校准合格有效期内。
4.车辆食宿安排
检测期间的车辆、食宿安排由中标单位自理。
5.工期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实际进度完成相应检测服务。若因承包人的检测原因造成工程施工工期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招标人将对其进行收取违约金。
五、申请条件
1.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近年来承担过相关任务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近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优先考虑。
5.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涵盖本项目检测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审程序与方法
若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应予废标,不进入评审程序。
申请条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方案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件)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择优确定1家承担单位。
七、报名需提交资料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需提交材料: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任何一项不满足或材料缺失/无效均导致投标被拒绝: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者须提供免税证明);
3.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依法无需缴纳者须提供免缴证明);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日任一时间点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
5.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7.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该项目为含税包干总价;
8.提供机构概况;
9.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函;
10.提供拟建团队及相关人员证书、投标申请人类似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
11.投标文件封面文件封面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办公号码。所有申报材料须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同步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八、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8时00分,投标申请人将资料送至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5项目管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采购人组织评审会议,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创新创业园2栋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405项目管理部。
联系电话:0735-2990568 13407410282
附件:1.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1:
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 |
价格部分A1 | 20 |
技术部分A2 | 45 |
商务部分A3 | 35 |
类别 | 评分内容 | ||
报价部分 ( 20 分) | 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满足评审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经过扣除以后的最低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20 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评审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评审价格)×20 。 | ||
技术部分 (45分) | 对整体项目需求理解程度的评价(7分)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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