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校区东院四号学生公寓外墙瓷片隐患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文创中心双子座7号楼17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2024124G
项目名称:南校区东院四号学生公寓外墙瓷片隐患整治工程总承包(EP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9.5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3.48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86.08万元。
采购需求:南校区东院四号学生公寓为地上5层建筑,外立面采用外保温贴瓷砖的装饰工艺,近5年外墙瓷片脱落严重,周边行人及车辆通行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为了有效解决这一安全隐患,保障校园通行安全,本项目拟对四号学生公寓外立面整体进行真石漆改造,改造面积约3400平方米,内容包括铲除外墙瓷片(保留保温层)、保温层加固、损坏保温层更换、基层处理、喷涂真石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期:总工期2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日历天;预算编制周期1日历天;施工工期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实际以监理方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南校区东院四号学生公寓外墙瓷片隐患整治工程总承包(EPC)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人员要求:其中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该联合体中任意联合体成员委派。
(3)供应商基本信息要求:供应商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采购项目中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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