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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第十九中学外墙保温工程

· 2022-09-13

丹东市第十九中学外墙保温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十九中学外墙保温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11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2-210600-01945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十九中学外墙保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773,67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773,670.00 元。

采购需求:丹东市第十九中学外墙保温等工程(详见磋商文件后附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07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间:2022年0909日至 2022 年0919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3:00 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3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报名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DHSzbdl@163.com,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5-3880888,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注:上述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DDHSzbdl@163.com邮箱中,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回复项目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发送报名材料或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报名,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 所有外省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第十九中学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25号

联系方式:15041554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0415-3880888

邮箱地址:DDHSzbdl@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371800000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女士

电 话: 0415-388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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