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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hs202101007-x06]xdg-2010-02号地块住宅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 2022-09-15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XDG-2010-02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二期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10-02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无锡金银岛置业有限公司XDG-2010-02号地块住宅项目核准的批复 惠发改投[2018]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金银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金银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东至洛竹路,南至洛南大道,西至站前北路,北至新建路
2.1.2 建设规模:二期总建筑面积998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7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053平方米,);配电房面积372平方米;二期建设包含9栋建筑1#、2#、6#、7#、11#、12#、13#、17#、18#及地下室和配电房(其中17#、18#为商业用房 ,其余为住宅用房), 单体建筑(最大)为1#楼及11#楼,建筑面积10451平方米, 建筑层数(最大)为16层,建筑物高度(最大)为49米, 单跨跨度(最大)为 7米。
2.1.3 合同估算价:33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8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5年02月08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不含精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土建主体、PC三板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吊装、灌浆以及二次搬运)、防水施工、内、外墙涂料、外墙保温、外墙石材、粗装修、小区内道路、雨污水;公共区域装修、公共区域栏杆、户内PZ30配电箱、计量箱柜后非标配电箱,控制柜、箱,排污泵(含控制箱)、电缆、金属构件、单元门;地下及地上电气、给排水、防雷、消防及弱电预埋、通风系统、人防工程及防倒塌棚架(人防防化,人防门、人防标识标牌除外)、临时道路、围墙、配电房及其他零星工程等。其中:给水(水表前系统含表)、供电(电表前系统含表)、燃气、广电、电信等由行业垄断企业施工的工程均由乙方协调及配合施工,且纳入现场工程总包管理范围;各专业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及预埋管线及各专业与精装修之间的配合均包括在承包的施工范围内,全部工程(含甲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现场管理、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也含在其中。工程施工竣工,工程移交甲方,则现场保护工作自行终止。若双方对承包范围有异议,以甲方确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0/09/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09/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06/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6:30 至2022年09月20日 17:00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7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金银岛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南路40号科创园4楼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108-19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郎超
联系人:
苏春生、胡辛伟
电话:
18551863353
电话:
1391532322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2年09月15日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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