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安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拟对安康市储粮仓库绿色提升项目预算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及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此次谈判。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储粮仓库绿色提升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安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人:叶 星 联系方式:0915-3230129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内容:改造粮库8栋仓,建筑面积11520㎡。改造范围包括:平房仓屋面保温防水改造、平房仓外墙修复改造,平房仓气密性改造。送审金额:685.56万元。
项目用途:安康市储粮仓库绿色提升项目预算评审
采购预算:12000.00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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