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燕阳社区、常青社区)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燕阳社区、常青社区)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兴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1302832201622001-4
2.2项目名称: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燕阳社区、常青社区)
2.3建设地点:迁安市燕阳社区、常青社区
2.4建设规模:常青15号楼、常青18号楼、燕阳3号楼、燕阳4号楼、燕阳8号楼、燕阳14号楼的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楼梯间涂料等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概算投资:2228978.38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90天
2.9招标范围: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燕阳社区、常青社区)的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楼梯间涂料等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11招标说明: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共分成四个标段进行招标,分别为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丰乐社区、金港社区)、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广场馨园社区)、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燕春社区、兴安社区、明珠社区)、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燕阳社区、常青社区)。为保证项目进度,投标人可对上述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开评定标按照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丰乐社区、金港社区)、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燕春社区、兴安社区、明珠社区)、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燕阳社区、常青社区)迁安市兴安街道住宅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广场馨园社区)的顺序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11月15日9:30至2022年11月21日下午17:30止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9日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为投标文件加密。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上传投标文件时间,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市兴安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田伟
地 址:迁安市明珠街898号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任利娟
电 话:0315-7612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佳
地 址:迁安市金融街购物广场B座8层801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马辉(项目负责人)
电 话:0315-6531360
1、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
2、本项目采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可参考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河北招标集团专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
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7、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E招冀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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