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农业科学院总部搬迁改造项目办公用房工程施工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人名称: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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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7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吉林市农业科学院总部搬迁改造项目办公用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设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39号。 工程概况:原学校教学楼(2260.26 ㎡)修缮为行政办公楼,进行墙体加 固、外墙保温粉刷、屋面重新铺设防水、更换门窗、室内墙面修补刮大白粉刷、 地面水磨石抛光打蜡、制作轻钢龙骨三防板吊顶、重新铺设上下水管线、设置室 内消防系统、装修卫生间等;原学校食堂(2044.89 ㎡)修缮为职工食堂、大会 议室,进行外墙保温粉刷、屋面重新铺设防水、更换门窗、室内瓷砖墙面修补、 地面修补并铺设塑胶地板、制作轻钢龙骨三防板吊顶和集成吊顶、重新铺设上下 水管线、改造厨房、设置室内消防系统、装修卫生间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45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要求为准。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0%;招标人解除本合同的,投标人除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材料供应:投标人自采。 机械供应:本工程所有机械均由投标人自备。 安全、文明施工:按国家规定、吉林省、吉林市及承包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吉林市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投标人应保持施工区整洁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日清日洁,施工过程及交工前现场应符合相关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如投标人未达到以上要求,造成损失和罚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3 | 招标范围:吉林市农业科学院总部搬迁改造项目办公用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具体分包范围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清单综合单价表》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以上 1 个标段招标。 |
4 | 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投标人对承包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重伤率为0%,死亡率为0%)。 |
5 | 按合同约定时点,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承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已完工程量的85 % ,扣除按本合同约定应由分包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情况下分包人不能因工程进度款未支付而停止施工或拖延工期。 支付前提:分包人工程的支付必须在发包人计量、付款之后。 a.按月进度支付至已完工程量85%付进度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值90%。 b.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发包人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7%。 c.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d.承包人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比例不超过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的比例。如出现发包人逾期付款的情况,分包人必须配合承包人向发包人收款。 e.设计变更部分在每月进度款中不予以支付,仅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最终工程决算时才予以支付。 支付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现金、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电子商业承兑、 电子银行承兑、商票、保理等方式支付工程款(财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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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6.2 6.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无不良信誉记录。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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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分包商登录(https://ec.minmetals.com.cn/),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
8 |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22-2436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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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向公司计划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 万元,账户名称:天津一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号:1200 1785 4010 5250 015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东支行,联系人:夏昕,联系电话:022-24352225 。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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