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移动2024-2025年全省土建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LYD20230501667,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编号:TC239202C)。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采购内容:黑龙江移动2024-2025年全省土建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采购。 1.1.2采购规模:黑龙江移动2024-2025年全省范围装修改造项目,均为施工单位包工包料,施工范围包括:外墙无保温、外墙体脱落、内墙面损坏、门窗变形、电气存在安全隐患、屋面漏水、采暖系统老化、庭院地面损坏等方面进行改造。 1.1.3预算金额:不含税总预算金额2731.43万元、含税总预算金额2977.2587万元、税率9%。 ※注: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项目含税预算金额。 1.1.4建设地点:份额一:大庆、齐齐哈尔、绥化、伊春、黑河;份额二:哈尔滨、佳木斯、鹤岗、大兴安岭;份额三:牡丹江、双鸭山、七台河、鸡西。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1.5质量标准:合格,具体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1.1.6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1.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8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2 计划工期:一次性合同含税金额100万以下项目为60日历天;一次性合同含税金额100万(包含)-200万项目为75日历天;一次性合同含税金额200万(包含)以上项目为90日历天。 1.3 承包方式:本项目为承包人包工包料,材料和设备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发包人现场应进行质量把控,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同标准。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3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3家: 份额一:大庆、齐齐哈尔、绥化、伊春、黑河,投资占比约45%,不含税金额1229.14万元。 份额二:哈尔滨、佳木斯、鹤岗、大兴安岭,投资占比约35%,不含税金额956.00万元。 份额三:牡丹江、双鸭山、七台河、鸡西,投资占比约20%,不含税金额546.29万元。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采用报工程费折扣方式,在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基础上报折扣。报价折扣上限为100%,超过上限否决其投标。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省本部及省会基建施工 | 项 | 27314300.000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2 利害关系证明。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 2.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4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以评标委员会认定结果为准。 2.5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2021年7月1日后执行此文件资质标准划分,换证过度期间原资质有效。】 审查方式: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核查。 2.6 投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方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核查方式:本省企业通过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网上办公http://219.147.76.5/Open/SafeCertReissueList.aspx(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外省企业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查询网址。 2.7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任职,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审查方式: (1)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核查; (2)安全考核B证:审查证书原件扫描件; (3)社保: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准。 2.8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个【近五年是指2018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已完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装修改造类施工项目(民用住宅及商住两用无效)。】 需提供证明材料: (1)要求必须为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选)公示(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查询路径及查询信息)、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选)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记账联)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原件扫描件。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原件扫描件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记账联)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记账联)扫描件的业绩对应结算单据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3)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4)工程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如采用框架合同+订单/结算协议形式作为证明材料,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结算协议对应发票需满足以上条件。 (5)项目经理业绩须在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中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提供的业绩材料中项目经理姓名出现矛盾,须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及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6)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抽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7)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设计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审查方式:提供官方网站中标(选)公示(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查询路径及查询信息)、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选)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记账联)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2.9 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不低于以下标准: 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1.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技术类初级职称(含初级)及以上职称】;2.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3.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3、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品、劳务员、资料员可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号)文件规定兼任,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投标人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同时提供岗位证书。以上人员要求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审查方式: 1、提供项目班子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注册建造师证书,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核查; 2、社保: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准。 3、人员兼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号)文件规定核查。 2.10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审查方式: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核查。 2.1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时00分至 2024年01月03日20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弯路168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系方式:shanhuiliang@hl.chinamobile.com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九层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卢晓刚、安文康、刘腾、李喆 电 话:13836009128、18345376440 传 真:/ 电子邮件:anwenkang@cntcitc.com.cn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9、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10、附加项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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