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及实验用楼加固改造设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并能提供及时完善的后期保障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ZGZC-2022-033
2.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及实验用楼加固改造设计项目
3.项目预算:48.00万元
4.最高限价:48.00万元
5.磋商内容:
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及实验用楼加固改造设计项目”(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及实验用楼楼体改造加固设计、水电暖设计、消防设计、外墙保温设计、防水设计、新增电梯设计及现场补充勘察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分包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合同款项付清后自行终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
4.投标人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2年 07 月 06 日至2022年 07 月 12 日上午9: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411室。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所有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07 月 15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411室)
3.磋商时间:2022年 07 月 15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4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开启会议。对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竞争性磋商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60号
联系人:李朋恩
联系方式:0931-861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411室
联系人:唐永琴 胥佩荣
联系电话:17361645038 0931-2305005
E–mail:1012976920@qq.com
中公招采项目管理(甘肃)有限公司
2022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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