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05 09:00
响应截止时间:2024-03-14 17:00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基坑清槽-自行提供机械住宅/公建(地下) | m2 | 210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设计垫层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若分包人清槽超过设计标高,应由分包人负责自费回填夯实,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均由分包人承担。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满堂脚手架垫层住宅/公建(地下) | m2 | 180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砖胎膜住宅/公建(地下) | m3 | 1000.0 | 90 | 依据承包人批准的施工方案,结合施工图纸,按照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以体积计算(不含抹灰体积),且必须是经承包人验收合格的。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砖砌排水沟、截水沟、集水坑M7.5水泥砂浆(基坑坡顶)住宅/公建(地下) | m3 | 50.0 | 90 | 按承包人确认的施工范围及做法,以实际砌筑体积计算(不含抹灰体积)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地下室砼浇筑(含垫层、底板防水保护层)(单层地下室)公建(地下) | m3 | 686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地下各项钢筋制作加工、绑扎安装(含接头、马镫下料安装、预埋件、止水钢板)公建-非人防区域(地下) | t | 530.0 | 90 | 依据由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钢筋料单计算。塔吊、电梯基础所含钢筋的加工、制作、安装以及止水钢板安装费用已包含在钢筋单价中不另行计算工程量;马镫、措施筋及预埋铁件工程量包含在钢筋单价内,不单独计算工程量;需要设置防水对拉螺栓的部位钢筋数量不单独计取,费用均已包含在钢筋单价中。模板定位筋、模板固定钢筋由承包人供应钢筋分包人负责加工的,结算时不单独计取钢筋工程量。料单必须在下料前提供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完成,如经承包人催促后仍未及时提供的,结算时此部分不予计算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5m<层高≤8m住宅/公建(地下) | m3 | 2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砌筑类不分厚度)住宅/公建(地下) | m3 | 12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及图纸,按体积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外墙防水保护层(挤塑板、苯板等镶贴类)住宅/公建(地下) | m2 | 1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及图纸,按面积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辅助材料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下) | m2 | 5500.0 | 9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小型机械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下) | m2 | 5500.0 | 9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公建(地下) | m2 | 5500.0 | 9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管理费和利润公建(地下) | m2 | 5500.0 | 9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地上各项钢筋制作加工、绑扎安装(含接头、马镫下料安装、预埋件)公建(地上) | t | 5150.0 | 90 | 依据由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钢筋料单计算。塔吊、电梯基础所含钢筋的加工、制作、安装费用已包含在钢筋单价中不另行计算工程量;马镫、措施筋及预埋铁件工程量包含在钢筋单价内,不单独计算工程量;模板定位筋、模板固定钢筋由承包人供应钢筋分包人负责加工的,结算时不单独计取钢筋工程量。料单必须在下料前提供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完成,如经承包人催促后仍未及时提供的,结算时此部分不予计算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地上结构商品砼浇筑(柱墙梁板楼梯等)公建(地上) | m3 | 2755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8m<层高≤12m公建(地上) | m3 | 27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7m<层高≤8m公建(地上) | m3 | 25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6m<层高≤7m公建(地上) | m3 | 1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4m<层高≤6m公建(地上) | m3 | 43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层高≤4m公建(地上) | m3 | 30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辅助材料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上) | m2 | 76000.0 | 9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小型机械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上) | m2 | 76000.0 | 9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公建(地上) | m2 | 76000.0 | 9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管理费和利润公建(地上) | m2 | 76000.0 | 9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挡墙各项钢筋制作加工、绑扎安装(含接头、马镫下料安装、预埋件)公建(地上) | t | 650.0 | 90 | 依据由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钢筋料单计算。塔吊、电梯基础所含钢筋的加工、制作、安装费用已包含在钢筋单价中不另行计算工程量;马镫、措施筋及预埋铁件工程量包含在钢筋单价内,不单独计算工程量;模板定位筋、模板固定钢筋由承包人供应钢筋分包人负责加工的,结算时不单独计取钢筋工程量。料单必须在下料前提供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完成,如经承包人催促后仍未及时提供的,结算时此部分不予计算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
挡墙结构商品砼浇筑含基础公建(地上) | m3 | 6120.0 | 9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市北区万安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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