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402G2403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富锦市 2024年老旧小区及单体楼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2023】159号和《关于富锦市 2024年老旧小区及单体楼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2023】16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地方财政资金及一般债券,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富锦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2024年老旧小区单体楼主体工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富锦市市区;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1400平方米;
2.3.1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
更换彩钢板面层9266.47平方米,原骨架利旧,平屋面防水拆除至楼板并新做屋面防水、平台、缓台平屋面拆除至楼板并新做屋面防水共9938.9平方米、原外墙涂料铲除并重新粉刷19717.8平方米、屋面保温8727.38平方米,外墙外保温修补20332.15平方米、维修烟囱51个,原外墙瓷砖铲除19729.71平方米、散水维修902.45 平方米、单元门拆除并更换51、单元楼道窗拆除并更换302个、楼梯间涂料铲除并粉刷11133.37平方米、屋面檩条维修更换314.62立方米、新做挡雪网1555.89延长米,楼梯间扶手刷漆1372.02延长米、门卫房维修2个改造40平方米;楼梯间采暖管线(管线长5389.32米);楼梯间给水管线(管线长6290.51米);楼梯间照明346个,防雷接地(2150.25米)等。
2.3.2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为:
道路硬化15590.04 m;
庭院维修改造:绿化、围墙、铁艺围栏、充电桩、车棚、更换小区大门、健身器材、室外台阶、车库坡道、挡车杆;
供电:供电工程、监控电缆、室外路灯、网线梳理11组;
给排水:室外雨水管共计989m、室外污水管共计1378m、室外供暖高密度聚乙烯外护套管聚氨酯泡沫预制直埋保温管943m、室外供水管De110、De90共计1042m、污水化粪池8个415m(土产公司家属楼50m1个、林兴小区40m2个地税嘉苑100m 1个、华夏公司开发楼20m1个、金源住宅楼40m 1 个、粮食七中队住宅楼25m1个、国土资源小区80m3一个);
天然气改造:750户。
2.4计划工期: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20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22,577,173.47元(其中主体工程:12,895,454.47元,配套工程:9,681,719.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03月20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54-2366288
招 标 人:富锦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富锦市正大街中段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454-23226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永盛路永泰国际中心B座7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45648543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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