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赤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已由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 以 赤审批建设招核字【2024】11号文件核准,由赤城县行政审批局以赤审批【2023】22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预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XYZBDL-GC-202404012 工程名称:赤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是对赤城县赤城镇4个社区10个老旧小区涉及13栋居民楼440户居民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小 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36073.92平方米。主要包括供水管网、雨污分流、照明工程、道路工程、消防设施、标识牌、大门围墙、车棚、绿化、飞线治理、健身设施、屋顶防水、楼体外墙保温粉刷、单元门、楼梯间窗户更换、内墙粉刷、散水、楼体雨水管更换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改造主要涉及内容:给水管网2268.55m、雨污水管网1584.43m、给水井176座、雨污水井 162座、30 立方米化粪池 10座、雨水篦子 25 个、路灯 46 盏、混凝土路面8744.43 m、铺砖硬化 1025.25 m、围墙 2212.74m、大门69.06m、广告牌25个、微型消防站10处、自行车棚 2307.39m、绿化面积 20.16 m、飞线治理423.2m、健身器材8套、长椅8把、室外消火栓20个、屋顶防水6822.92m、外立面保温及粉刷 19768.7m、单元门 32个、楼梯间窗户 249.83 m、楼梯间内墙粉刷 7934.13 m、楼道公共照明灯 249 盏、楼梯栏杆若千项。散水1593.21m、雨水管数量93个、雨水管长度1261.99m、标识牌10个、自来水管道15081.39m、排水管道4131.37m。建设地点:赤城县赤城镇。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 赤城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 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要求: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 织设计部分采取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此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此部分进行评审。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 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要求: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 织设计部分采取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此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此部分进行评审。
3.1.3财务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 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要求: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 织设计部分采取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此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此部分进行评审。
3.1.4信誉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 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要求: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 织设计部分采取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此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此部分进行评审。
3.1.5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 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要求: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 织设计部分采取盲评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此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此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3 09:00:00 至 2024-04-18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07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赤城县府安东街6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左岸国际A区1508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聂工 | 联系人: | 贾工 |
电话: | 0313-6312597 | 电话: | 1534313277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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