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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2024年修缮工程监理校内招标公告

· 2024-04-19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40875FW04310019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2024年修缮工程监理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2024年修缮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2024年修缮工程监理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860000元。

工程内容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1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净月校区(南区)综合楼ABC 区综合改造工程

2,926,2300元

2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净月校区(南区)三公寓外墙保温和室内综合改造工程

913,2400元

3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净月校区(南区)路网综合改造工程

854,0000元

4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净月校区经管和行政楼外墙保温与屋面防水工程

668,9200元

5

东北师范大学2024 年净月校区艺术楼外墙保温和屋面防水工程

655,4200元

6

东北师范大学2024 年净月校区绘画楼外墙保温和屋面防水及室内改造工程

479,9300元

7

东北师范大学2024 年净月校区室外体育运动设施综合改造工程

341,8200元

2.4服务实施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5服务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团队驻场时间约为150天,如有部分施工项目延期监理团队驻场时间相应延长,合同金额不做调整,(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上述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无在建工程,附(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

3.3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2023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以来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9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12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0419日至202404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份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校内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咨询: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600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40875FW04310019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2024年修缮工程监理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2024年修缮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2024年修缮工程监理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860000元。

工程内容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1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净月校区(南区)综合楼ABC 区综合改造工程

2,926,2300元

2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净月校区(南区)三公寓外墙保温和室内综合改造工程

913,2400元

3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净月校区(南区)路网综合改造工程

854,0000元

4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净月校区经管和行政楼外墙保温与屋面防水工程

668,9200元

5

东北师范大学2024 年净月校区艺术楼外墙保温和屋面防水工程

655,4200元

6

东北师范大学2024 年净月校区绘画楼外墙保温和屋面防水及室内改造工程

479,9300元

7

东北师范大学2024 年净月校区室外体育运动设施综合改造工程

341,8200元

2.4服务实施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5服务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团队驻场时间约为150天,如有部分施工项目延期监理团队驻场时间相应延长,合同金额不做调整,(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上述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无在建工程,附(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

3.3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2023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以来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9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12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0419日至202404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份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校内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咨询: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600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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