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榆林市某单位的委托,对公寓楼维修改造装修项目进行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度预算资金66.983799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寓楼维修改造及装修,包括土建、给排水、楼内外墙保温及库房背墙防水等;
2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楼内外墙保温及库房背墙防水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驻场监管履职,不得擅自离守,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实施推进;
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财务报告(2020年-2022年);
5、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投标人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自查是否与招标人为关联方的,是关联方的,须在报名时声明。未声明的,中标无效,中标人顺延为下一名中标候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30分00秒--2024年4月28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请有意向的单位, 每天9:30-12:00时,13:30-16:30时止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9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完整的开票信息购买,公对公转账或现金)。本次文件发售同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3378446942@qq.com邮箱。信息审核后,招标文件文件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潜在投标人电子邮箱。购买文件联系电话:029-85395209。户名: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子二路支行,账 号:12991009571060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及方式:西安市太白南路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
2.招标代理机构: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某单位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榆林市某单位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
联 系 人: 杨工
联系方式: 09123489053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
联系人:张秘、陈灏、方丽娜
电 话:029-89585685-810
文章推荐:
公寓楼维修改造装修项目招标公告(2024-vgbyba-g1001(01))(第1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