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喀什经济开发区 一带一路 劳动密集型产业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项目 劳务分包工程 投标。
二、招标范围1、 建设地点 : 喀什经济开发区
2、 发包方式 : 混凝土制作与浇筑、基础混凝土防腐、防火涂料喷涂、吊顶和雨棚的安装、人工平整场地、土方回填、防水涂料的铺设、避雷网的安装、外墙保温的安装、外架安装等 劳务分包作业 。
3、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三章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总工期 31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十一师集采平台,在园区注册的企业在同条件下或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优先考虑。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至 十一师集采平台自行下载领取 (具体时间以十一师集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另做调整,投标人届时以平台时间相应调整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以 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公布的时间为准 ,地点为 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 http://xbjgjc.cn/ )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确认☑公开招标:不需要投标人确认。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街道紫悦阳光小区
电子邮箱: 1922038614@qq.com
联 系 人: 秦文杰
联系电话: 13579419118
日 期: 202 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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