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红山小学改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S3201010367159105002 |
项目名称 |
红山小学改扩建工程 |
标段编号 |
AXW220004-02ZG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招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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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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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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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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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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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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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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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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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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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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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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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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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8月10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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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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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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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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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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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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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XW220004-02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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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红山小学改扩建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玄发改[2021]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红山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60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6064.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60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6064.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玄武区领智路以南,红山南路以北,恒嘉路以东,苗木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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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南校区新建部分和北校区改造部分。南校区占地面积为10143.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420.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018.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402平方米,建筑高度22.65米,地上5层,地下1层,功能为小学教学楼及教师办公。建有教学楼、功能教室及行政楼、体育馆、报告厅及运动场地等。对北校区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规模约为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消防设施改造、室内公共区域及部分房间装修出新改造、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室内外管线及设备改造、室外景观改造、运动场地改造、增加一部电梯、增加门房及出新等。同时,南校区与北校区增加一条空中步行连廊,连廊跨越领智路,连廊宽5.4米,底部净高大于5.1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420.5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84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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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1982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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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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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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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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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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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本工程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出具相关设计文件,配合完成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工作。(2)施工工作内容:完成用地红线内(包含空中连廊)设计图纸所有范围的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及配合外网水、电及燃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土方、支护及降水、桩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砖砌及二次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外墙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室外装修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幕墙工程、室内安装(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梯、室内装饰(含固定家具)、室外工程(排水、道路、景观、绿化、运动设施、旗杆、围墙大门等)、室外安装、智能化弱电、泛光照明、红线内供配电、标识工程、空中连廊、北校区提升改造及各专业(专项)工程。(3)配合发包人完成(但不限于)图纸审查、申办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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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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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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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施工业绩并担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企业业绩均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也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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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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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企业业绩均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6)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12)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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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商务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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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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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①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②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④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⑤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共一道题。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的内容,分档打分。由评标委员会出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远程书面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优(2);良(1.8);中(1.6);差(1.4);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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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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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6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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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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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执业年限在10年(含)以上,且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执业年限以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发证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计算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BIM专业负责人:具有BIM类岗位培训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BIM类岗位证书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全国BIM应用技能等级考评BIM建模合格证书)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1)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上述设计负责人与资审条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2)上述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2月-2022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应将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以上人员全部满足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企业业绩均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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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9-06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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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项目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南校区新建部分工期为672日历天,北校区改造部分工期为2个暑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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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黑墨营路96号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丁正钢 |
联 系 人:冀晓月 |
电 话:18816218931 |
电 话:025-83203815-803/15605169961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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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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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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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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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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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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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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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XW220004-02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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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红山小学改扩建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玄发改[2021]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红山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60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6064.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60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6064.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玄武区领智路以南,红山南路以北,恒嘉路以东,苗木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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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南校区新建部分和北校区改造部分。南校区占地面积为10143.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420.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018.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402平方米,建筑高度22.65米,地上5层,地下1层,功能为小学教学楼及教师办公。建有教学楼、功能教室及行政楼、体育馆、报告厅及运动场地等。对北校区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规模约为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消防设施改造、室内公共区域及部分房间装修出新改造、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室内外管线及设备改造、室外景观改造、运动场地改造、增加一部电梯、增加门房及出新等。同时,南校区与北校区增加一条空中步行连廊,连廊跨越领智路,连廊宽5.4米,底部净高大于5.1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420.5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84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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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1982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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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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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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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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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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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本工程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出具相关设计文件,配合完成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工作。(2)施工工作内容:完成用地红线内(包含空中连廊)设计图纸所有范围的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及配合外网水、电及燃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土方、支护及降水、桩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砖砌及二次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外墙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室外装修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幕墙工程、室内安装(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梯、室内装饰(含固定家具)、室外工程(排水、道路、景观、绿化、运动设施、旗杆、围墙大门等)、室外安装、智能化弱电、泛光照明、红线内供配电、标识工程、空中连廊、北校区提升改造及各专业(专项)工程。(3)配合发包人完成(但不限于)图纸审查、申办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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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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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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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施工业绩并担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企业业绩均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也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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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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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企业业绩均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6)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12)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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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商务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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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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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①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②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③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④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⑤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共一道题。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书面答辩的内容,分档打分。由评标委员会出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远程书面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优(2);良(1.8);中(1.6);差(1.4);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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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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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6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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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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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执业年限在10年(含)以上,且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执业年限以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发证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计算为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BIM专业负责人:具有BIM类岗位培训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BIM类岗位证书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全国BIM应用技能等级考评BIM建模合格证书)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1)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上述设计负责人与资审条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2)上述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2月-2022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投标人应将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以上人员全部满足得2分,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且须包含新建内容)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标办法企业业绩均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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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9-06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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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项目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南校区新建部分工期为672日历天,北校区改造部分工期为2个暑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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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黑墨营路96号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丁正钢 |
联 系 人:冀晓月 |
电 话:18816218931 |
电 话:025-83203815-803/15605169961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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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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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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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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