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厂搬迁改造和印刷厂设施设备建设工程
(2024-YG02-G100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印刷厂搬迁改造和印刷厂设施设备建设工程(2024-YG02-G1008)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对检测结果未达到现行规范标准的结构进行加固;新做外墙保温层、屋面防水,外墙喷涂真实漆,更换门窗、加装顶檐等;拆除旧的室外楼梯,新建消防楼梯通道;组织给排水、供电、暖气管线改造;新建消防系统、通风系统、安防系统、网络等;组织车间、器材仓库、书库、车库、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学习室、淋浴间、休息室、卫生间等室内装饰装修;硬化厂房周围路面、搭建自行车棚、垃圾清运等。
2.2建设地点:河北省(市)石家庄市桥西区(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3650平米 ,估算价:835.727976(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施工内容。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结构补强)不分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新建或改造)业绩。
3.4信誉要求: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2)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未在建承诺书);近5年(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新建或改造)业绩(与3.3企业业绩不能为同一业绩)。
3.6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7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注册情况以完成注册的截图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年 6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5 项目监督人:郝冲 0311-66733692、0311-667336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77号安侨商务510
联系人:常慧颖、赵乾
联系电话:15833576612、15632363088
电子邮件:23826286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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