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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外墙保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6-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外墙保温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3: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长春雕塑公园西门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5楼评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预算金额¥200.879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644668、81727842
采购单位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晓杰 联系方式:0431-85902513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周祺 联系方式:0431-87644668、81727842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外墙保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DL20220606025JCXM1

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外墙保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879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JLDL20220606025JC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外墙保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00.8798万元。

5.采购需求: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进行外墙保温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磋项目需求)。

6.项目地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执行建市【2020】94号、吉建办【2021】99号、吉建安【2022】7号文件的规定。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3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2年出具),并具有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 信誉要求:①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本项目。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至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1.时间:2022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3. 确认参加竞磋会议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16时00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长春雕塑公园西门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5楼评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外墙保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LDL20220606025JCXM1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外墙保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00.8798万元。

5.采购需求: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部分楼宇进行外墙保温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磋项目需求)。

6.项目地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执行建市【2020】94号、吉建办【2021】99号、吉建安【2022】7号文件的规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2年出具),并具有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信誉要求:

①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本项目。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确认参加竞磋会议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由于疫情期间,现暂停现场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提供邮寄办理服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供应商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长春雕塑公园西门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同时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网上开标专用QQ号和询标专用邮箱授权函,并按要求签到并现场确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请供应商自行下载、安装QQ软件,并在现场进入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QQ专用工作群。

6.根据评标工作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询标(澄清)的,以录音电话或询标(澄清)函形式向供应商提出询标(澄清)要求,询标(澄清)函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至供应商授权委托书上所留邮箱,供应商应在限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回复。

7.最终报价方式调整为传真报价(两部传真电话号码为:0431-82007503、82007512,具体号码以当日QQ专用工作群中发布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二次报价一览表”在QQ专用工作群中发布,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形式提交最终报价。

8.有序复工复产期间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事项: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遵守长春市疫情防控和省政务大厅及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确定参与现场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1)非确诊、密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等各类未解除隔离人员;

(2)非本人或同住人员核酸单检初筛阳性未明确诊断、混检阳性未明确诊断、抗原检测阳性未明确诊断人员;

(3)未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

(4)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不超过48小时;

注:以上条件根据省政府及长春市最新防疫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9.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应全程佩戴N95口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执勤人员对所有进入专区的人员、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杀,扫描每位进场人员的“吉祥码”并同步进行测温。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长春雕塑公园西门对面)投标文件收取专区。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5楼评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磋保证金:肆万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竞磋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人:史晓杰

联系方式:0431-8590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周祺

联系方式:0431-87644668、81727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祺

电 话:0431-87644668、81727842

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1、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晓杰 联系方式:0431-8590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祺 联系方式:0431-87644668、81727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祺

电 话:  0431-87644668、81727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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