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基坑清槽(人工) | m2 | 16650.0 | 按照图纸设计垫层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基础砌体砖胎膜 | m3 | 367.0 | 按照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以体积计算(不含抹灰体积),砖胎模厚度以经承包人确认的方案为准,且必须是经承包人验收合格的。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砖砌排水沟、截水沟、集水坑 | m3 | 66.0 | 按承包人确认的施工范围及做法,以实际砌筑体积计算(不含抹灰体积)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下混凝土浇筑(公建) | m3 | 21520.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下钢筋制作安装(公建) | t | 2697.0 | 依据由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钢筋料单计算(不含塔吊、电梯、措施筋、马凳、二次结构钢筋)。料单必须在下料前提供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完成,如经承包人催促后仍未及时提供的,结算时此部分不予计算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砌筑) | m3 | 751.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及图纸,按体积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外墙防水保护层(挤塑板、苯板、GRC板等镶贴类) | m2 | 7510.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及图纸,按面积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下室顶板防水保护层(混凝土) | m2 | 15048.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及图纸,按面积计算。设备基础不展开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辅助材料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下) | m2 | 13965.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辅助材料费平米包干费。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小型机械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下) | m2 | 13965.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小型机械平米包干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公建地下) | m2 | 13965.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管理费和利润(公建地下) | m2 | 13965.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管理费和利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 | m3 | 1192.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 | m3 | 72.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流态固化土浇筑 | m3 | 5280.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 m2 | 16546.0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 ㎡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上钢筋制作安装(公建) | t | 1255.0 | 依据由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钢筋料单计算(不含塔吊、电梯、措施筋、马凳、二次结构钢筋)。料单必须在下料前提供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完成,如经承包人催促后仍未及时提供的,结算时此部分不予计算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上混凝土浇筑(公建) | m3 | 8425.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辅助材料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上) | m2 | 26098.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辅助材料费平米包干费。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小型机械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上) | m2 | 26098.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小型机械平米包干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公建地上) | m2 | 26098.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管理费和利润(公建地上) | m2 | 26098.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管理费和利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 | m3 | 2645.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 | m3 | 95.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PC预制叠合楼板安装 | m3 | 538.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实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大工 | 工日 | 50.0 | 按照承包人现场确认的实际工日数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小工 | 工日 | 50.0 | 按照承包人现场确认的实际工日数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基坑清槽(人工) | m2 | 6138.0 | 按照图纸设计垫层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基础砌体砖胎膜 | m3 | 368.0 | 按照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以体积计算(不含抹灰体积),砖胎模厚度以经承包人确认的方案为准,且必须是经承包人验收合格的。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砖砌排水沟、截水沟、集水坑 | m3 | 27.0 | 按承包人确认的施工范围及做法,以实际砌筑体积计算(不含抹灰体积)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下混凝土浇筑(公建) | m3 | 15958.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下钢筋制作安装(公建) | t | 1841.0 | 依据由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钢筋料单计算(不含塔吊、电梯、措施筋、马凳、二次结构钢筋)。料单必须在下料前提供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完成,如经承包人催促后仍未及时提供的,结算时此部分不予计算工程量。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砌筑) | m3 | 613.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及图纸,按体积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外墙防水保护层(挤塑板、苯板、GRC板等镶贴类) | m2 | 6138.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及图纸,按面积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地下室顶板防水保护层(混凝土) | m2 | 10324.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及图纸,按面积计算。设备基础不展开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辅助材料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下) | m2 | 12276.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辅助材料费平米包干费。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小型机械费平米包干(公建地下) | m2 | 12276.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小型机械平米包干费用。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公建地下) | m2 | 12276.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管理费和利润(公建地下) | m2 | 12276.0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计算,但须扣除外墙保温、镶贴幕墙等所占面积(即计算至一次结构外围尺寸),所有阳台均按50%计算建筑面积。设备层、夹层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分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包括不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设计变更等)要求调整此类费用。若合同内有内容未施工,则依据该部分内容产值占比扣除管理费和利润。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砌体(砌体、圈梁、构造柱、压顶、过梁等二次结构) | m3 | 1043.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流态固化土浇筑 | m3 | 500.0 | 依据经承包人确认的施工部位,按照图纸、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结合现场用量及合同约定节余量计算,但需扣除钢筋及各种预留预埋件、洞口等的体积,塔吊、电梯基础砼浇筑的费用已含在正式工程砼浇筑单价中,不另行计取。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 | m2 | 5115.0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 ㎡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大工 | 工日 | 40.0 | 按照承包人现场确认的实际工日数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
小工 | 工日 | 40.0 | 按照承包人现场确认的实际工日数计算 | 华东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瑞昌路、人民路围合区域 |
文章推荐:
景县五所中小学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