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替代扩建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电常熟3×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能源发(2023)716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常熟3×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替代扩建项目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28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55.53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008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土建、水电、防水、涂料、外墙保温、消防、通风、智能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自2019年8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年8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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