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九中学外墙保温工程(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九中学外墙保温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2-210600-01316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九中学外墙保温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7,162.69元 最高限价:1,347,162.69元 采购需求:拆除原有外墙面、伸缩缝等并做保温,再按设计要求进行饰面装修。中学、小学教学楼更换护栏及教学楼门等,质量要求为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时间:2022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⑴⑵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⑶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⑴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⑵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⑶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msgc888@126.com,并致电0415-2130499,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代理机构将回复项目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代理机构邮箱。具体材料如下: 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⑵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第九中学 地 址:人民街153号 联系方式:0415-203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0415-2130499 邮箱地址:lnmsgc888@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天增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明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64101000000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晓倩 电 话:1664250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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