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站前、明山、新明派出所拆除(修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210500-01554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站前、明山、新明派出所拆除(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站前、明山、新明派出所拆除(修缮)工程
供应商名称:本溪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本溪经济开发区榆林华苑1-49-8号
中标(成交)金额:6,825,012.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站前、明山、新明派出所拆除(修缮)工程
工程类
名称:B010401办公用房施工
施工范围:屋面防水及保温重做、部分外门窗更换为断桥铝合金门窗、部分外墙保温重做,外墙粉刷真石漆、所有走廊及各房间内均采用金属铝扣板吊顶、采暖改造,更换散热器、地面改造,健身房地面采用地胶地面;勤务指挥室采用静电活动地砖地面;其他室内地面均为地砖地面、内门更换为成品套装门、内墙改造,卫生间、淋浴间、洗衣间墙面做防水面砖,其他墙面均采用大白墙面、派出所值班室外接待大厅墙面由大白墙面改为理石面墙面、室内台阶按实际高差重新设计,保证每各梯段高度小于160mm、一层外墙拆除原有装饰面层,整体做铝扣板外墙装饰、部分墙体进行开洞,根据需求新增非承重墙体,所有后砌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电路重新布线,灯具更换,弱电系统改造、一层入口大厅、反诈宣传区、自助功能区、勤务指挥室、食堂重新设计装修、给排水管线改造,卫生间洁具更换、雨棚改造,采用钢骨架雨棚和一层外墙整体做铝扣板装饰、增设消防器材,每层增设三组灭火器、室外台阶坡道根据现场实际高差确定、部分卫生间平面布局修改及相关管件更换、原有挑檐重新做刚性防水等施工。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70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石克庆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证号:辽221081014838 建筑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其凤、关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站前、明山、新明派出所拆除(修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8,03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平山区市府路9号
联系方式:024-42833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街新馨家园4号书香名邸旁
联系方式:1564141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 话:138982033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公安局站前、明山、新明派出所拆除(修缮)工程更正-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站前、明山、新明派出所拆除(修缮)工程
供应商名称:本溪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