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2023-2024年度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或楼体外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2910 | 工程名称 | 兴隆台区2023-2024年度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或楼体外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2910001001 | 标段名称 | 兴隆台区2023-2024年度建筑节能(外墙保温或楼体外窗)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 | ||||||||
建设单位 | 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盘锦邦润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 建设地点 | 欢喜岭学校、辽油三高等15个学校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重庆德生鼎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辽宁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亿华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黄玉梅 | 张学鑫 | 李忠丹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渝1502017201901047 | (辽221152101448) | 辽221152101448 | ||||||||
投标报价 | 12391992.700000元 | 12588257.170000元 | 12682730.0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39日历天 | 139日历天 | 139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 | [建筑工程二级] | [建筑工程一级] | ||||||||
评审得分 | 92.88 | 92.79 | 92.55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重庆德生鼎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辽宁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亿华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朝阳新嘉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 ||||||||||
朝阳中信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 ||||||||||
辽宁铭晟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 | ||||||||||
辽宁良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 | ||||||||||
辽宁帝元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 ||||||||||
辽宁泽龙水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 ||||||||||
辽宁鑫邦建设有限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 | ||||||||||
沈阳跃翔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定金额 | ||||||||||
吉林省嘉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未响应招标文件10.12.14条款要求。 | ||||||||||
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 | ||||||||||
盘锦恒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根据废标条款B1.10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 ||||||||||
吉林省华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定金额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文章推荐:
祁县第六小学等5所小学操场改造、外墙保温、围墙锅炉等维修项目结果公告
宿马园区文体中心总承包项目(epc)建设项目 外墙保温、真石漆 专业分包任务中标公示
年产6000吨涂料用氟树脂、1000吨八氟环丁烷、1000吨四氟乙基三氟乙基醚、500吨四氟乙基四氟丙基醚技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