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成都国樾东方项目一期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成都国樾东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成都国樾东方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27.94万m2,地上建筑面积约20.23万㎡,地下建筑面积约7.71万㎡。示范区售楼部面积约3500m2。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地块已取得。
2.2招标范围:为成都国樾东方项目一期项目涉及的下列工程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所有建安工程:土方、基础、结构、建筑、机电、粗/精装修、园林景观、红线内小市政、与大市政之接驳工程等(主要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粗装修工程、户内批量精装修工程、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外墙石材工程、铝合金门窗、栏杆及百叶窗制安工程、弱电系统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绿化及道路等附属工程、电力路由工程、亮化工程、地坪漆及交通标识系统工程、楼宇标识标牌工程、土石方工程、供电配套工程、供水配套工程、燃气系统工程、配电箱采购、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地质勘查工程及与本项目同期实施的红线外配套工程、示范区部分等从项目前期成本测算、对标分析开始,到成本执行时的清单、控制价、预算、重计量、指令、变更、签证核算、结算、再到成本清算后评估等全周期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二期总承包模拟清单编制、回标分析、清标、配合商务谈判工作。
2.3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暂定为合同签订后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规定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10万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已注册,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造价人员不低于5人并均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造价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人员配置在六章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列明);
3.7、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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