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9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T12-G3047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9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总投资约4637万元)监理服务(包含室内整修、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水暖电设施等改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1.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1.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联合体应谈。 4.1.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为承担XX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供应商名录中的企业。 (2)工程监理综合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信誉要求:应谈人需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应谈人近三年在承担的有关工程监理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因应谈人违约引起仲裁或诉讼等不良记录、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没有被禁止应谈。 (4)项目部要求:应谈人在应谈文件中拟定的监理项目部要求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各阶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和人员资格应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身体健康,具有8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具有管理本工程的能力。 (6)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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