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宣邦楼群装修及配套工程(塔楼)材料、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宣邦楼群装修及配套工程(塔楼)材料、质量检测服务
1.2采购编号:FW2025001290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1.5服务周期:从本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结束为止
1.6采购内容与范围: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常规检测、工程材料燃烧性能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含幕墙四性)、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防水材料检测、室内装饰(基层、饰面)建材检测、外墙装饰材料检测、建筑保温节能检测、现场检测、钢结构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电气工程检测等工程材料、质量检测,所有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7 采购预算总额:173024.00元
2、参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设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2.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电子科技大学列入采购失信名单。
2.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6独立法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是磋商响应单位本单位人员;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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